女子无视绿化工人劝阻采摘绿化带 构成破坏公共财产罪

时间:2022-09-01 16:09:22 来源:找法网

一、女子无视绿化工人劝阻采摘绿化带

近日,在北京,女子采摘小区绿化带的花被周围人劝阻,不听依旧采摘。旁观者表示,她特别自然走过去就下手开始摘花,当时她摘得时候绿化工人一直在劝阻她但她不听,自己看不下去就告诉她这是公共财产她依旧不听,摘了一捧花就走了。

二、破坏公共财产违法吗

破坏公共财产是违法的,具体的处罚如下:
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,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
找法网提醒您,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,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三、公共财产包括哪些

公共财产包括国有的土地、森林、山岭、草原、荒地、滩涂和其他海陆自然资源;国家控制国计民生的专有财产,如铁路、航空、公路、水运、港口、银行、邮电、广播等部门的装备、设备和其他财产等。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,本法所称公共财产,是指下列财产:

(一)国有财产;

(二)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;

(三)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。

在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、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,以公共财产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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